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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原交通厅厅长程孟仁受审

来源: 未知 | 时间:2014-05-19 | 栏目:法治前沿 | 点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19日电 据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贵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程孟仁、何文受贿一案。
4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经查,程孟仁在担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伙同情妇收受巨额贿赂;违反规定,收受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经中共贵州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孟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贵阳中院官微消息称,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程孟仁与何文是情人关系。2003年至2011年间,程孟仁利用担任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便利,由何文出面承接工程后转给他人,从中收取好处费。程孟仁与何文共同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04万余元。2002年底至2012年初,程孟仁担任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车晓宇等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2万余元。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单独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7万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币共计1804万余元,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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