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未知 | 时间:2017-04-02 | 栏目:法治前沿 | 点击:次
国家海洋局近日印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我国出台的首个海岸线法规,办法明确将自然岸线纳入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海岸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是发展海洋经济的前沿阵地。但由于海岸线和近岸海域开发强度不断加大,导致海湾滨海湿地面积减少、海洋生物栖息地消失,海岸生态功能弱化,严重威胁海洋生态系统安全,影响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海岸线的统筹规划和管控手段尤为迫切。
《办法》的出台,体现出国家对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高度重视。《办法》的亮点较多,如,根据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将海岸线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类,并提出了分类管控要求,同时强调了海岸线节约利用的硬约束和海岸线整治修复的硬约束等。
规定是严厉的,但有法可依后,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涉及到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协同配合、联动执法。如,规划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严守红线,不得随意批准相关开发和建设行为;环保部门应做好预防措施,对非法排污等损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早发现、早治理。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保障贯彻实施,《办法》明确了监测巡查、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制度。如,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对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海岸线保护与利用情况督察,对地方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等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警示约谈。
正如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高忠文所说,《办法》的出台,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海洋强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期待重典治乱、从严管控,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