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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 新华网 | 时间:2021-07-17 | 栏目:法治前沿 | 点击:

7月16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督察情况。督察认为,广西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督察组反馈,广西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出台“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制度。发布实施红树林、龙峡山保护,南流江、右江水环境保护等地方法规;成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广西将督察整改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自治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南宁市那考河、沙江河等昔日黑臭水体变成百姓喜爱的生态公园。重点流域、海域水质得到改善,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改善至Ⅲ类,钦江水质全面提升。

督察同时指出了广西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深入、生态破坏问题仍较突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等主要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优势金不换”的认识不够深入,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两高”项目管控不力,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严重,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未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红树林局部破坏问题突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缺口较大等多项具体问题,涉及北海、河池、梧州、贺州等多个地市。

广西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91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4868家;立案处罚349家,罚款6302.2万元;立案侦查50件,拘留21人,约谈79人,问责10人。

督察强调,广西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编辑: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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