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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庚清律师:贪污公款获刑可开除公职

来源: 未知 | 时间:2014-05-22 | 栏目:律师答疑 | 点击:

    民众提问:我是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贪污公款,被法院判三缓五,请问开除公职对吗?
 
    律师答疑:单位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是正确的。具体依据是《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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