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之六
2013年秋天,湖南卫视的亲子真人秀节目《爸爸去哪儿》的热播不仅让五位爸爸和五位萌娃成了全民热议的焦点,更使“去哪儿”这样直白而简洁的词汇也成了热门词汇。于是,就有了2014年央视春晚上充满感染力的歌手自弹自唱《时间都去哪儿了》以及至今尚未确认下落的MH370“飞机去哪儿了?”
同样,在2013年年初张高平叔侄案被平反以来,越来越多的冤假错案被依法纠正。于是,社会各界不免有了这样的疑惑:“公平正义去哪儿了?”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此进行了特别强调及高度概括。习近平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普通老百姓维权的成本太高,打官司太难,一些司法工作人员中存在着吃拿卡要等行为,一些领导以行政特权干扰司法工作而导致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严重地损害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老百姓感受不到法律的阳光、感受不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那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平正义呢?
首先,我们需要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此谓程序正义。英美法系中有一句法律人耳熟能详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其所表达的就是一种程序公正的价值理念,核心要求就是,无论是公安机关的执法程序还是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不仅要公开,而且还要对双方当事人公平对待。在双方当事人看来,不仅在案件审理结果上要公平、准确、合理,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体现其公平性和合理性。为此,要坚持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律师的权利,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通过公开来促进公正,从而让看得见的正义真正落到实处,体现好处。
其次,我们需要听得懂的公平正义,此处是指具体正义。法律不仅要让人遵守更要让人知晓,否则,法律就将成为纸面上的废物、专家们的玩物。同理,正义不仅要让人看得见,还要让人听得懂。如何做到让人听得懂呢?通过每一起个案的司法公开,通过每一次司法公开中的审理过程,通过每一次审理过程的规则阐释与程序宣示。它不仅是一种司法程序的展开,更是一种公平正义的展示。如此而来,司法公正才能真正体现在具体的司法过程之中,案件审理才能不游离于法定程序之外。公民的权利和法律的价值正是这样通过每一份司法判决得到具体确认和证明的。对每一位公民来讲,抽象的公平正义就这样在个案中生动而鲜活地体现为清晰具体的公平正义。
最后,我们需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也就是指结果正义,法律人称之为及时有效的正义。众所周知,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一起旷日持久的马拉松官司,一个改来改去的翻烧饼式判决,既有可能把一个企业拖垮,更有可能将一个家庭拖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最后虽然赢了官司,但赢得的可能只是一张白条、一个数字。正如张高平叔侄案,十年之后的今天,一切原本的幸福均已无法复原;正如赵作海案,平反之后的家庭早已不复存在;正如佘祥林案,走出监狱见到的妻子再也不是原先的亲人。
作者:刘桂明
文章来源:《民主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