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反腐何以持续
来源: 未知 时间: 2014-05-19 17:03 浏览量:
新时期反腐的特征
“大老虎”尚未现身,打虎运动已是高潮迭起,成为继18届3中全会之后又一牵动全球视线的大事:1.从数量上看,截至2014年4月11日,492天内有285名干部落马,平均每周四人,单日最多通报12人;2.从质量上看,平均每月一位省部级领导落马,被查处者以厅局级领导居多,近200人,约占三分之二;3.从发展趋势看,围绕中石油、四川等一系列关联案件的脉络图表明,中央意在突破朱镕基抱怨的那句话:人民对刑不上大夫不满!4.尽管没有摆脱运动式执法的特征,但持续时间之久令人惊讶;5.从公众参与来看,刘铁男、宋林因微博举报而落马,标志着网络赋予了普通公民参与反腐的能动空间,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尽管新政以来的反腐卓有成效,但质疑的声音挥之不去:第一,运动式执法能坚持多久?第二,反腐的真实动机何在?第三,在贪腐体制化的大背景下,成效几何?第四,反腐与三中全会改革的关系是什么?第五,如王岐山所言:目前是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那么如何才能治本?
要回答上述问题,必须回到逻辑的起点:为何打虎?笔者以为,这是一箭双雕之策。
其一,赢得民心。对任何社会而言,腐败都是威胁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过去十年,在中国GDP跃居全球第二的同时,腐败问题也日益严重。与20世纪80年代主要靠“批条子”的价格双轨制寻租相比,如今的腐败则借助于矿产资源、房地产、银行信贷、IPO、股份代持、收购兼并、官商联盟等形式,不仅规模远非昔日可比,而且呈现出普遍化的特点。从刘志军、薄熙来、宋林、中石油窝案等来看,可谓触目惊心。更糟糕的是,不少腐败都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例如围绕环境污染、征地的案件引发大量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稳定之大患。因此,新一届领导大力反腐,显然可以降低公众不满情绪,发泄怨气和怒气。
其二,立威。中国尚未建立起健全的法治,领导的权威需要以行动来证明,而反腐则是最有效的手段。新政以来,中央显示出对腐败零容忍的姿态,强势整风,官员们可谓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在2014年两会,王岐山在河南代表团发言时说,“我当副总理管经济的时候,很多人找我,都是想要个项目,项目就是政策,政策就是钱啊;现在我当纪委书记了,都不找我了。现在别人跟我说话,语速都慢了,有些话还不敢跟我说,见我也不理我。”可以说,新一届领导人权威树立之快,超乎预期。过去十年中央权威的孱弱,被认为是改革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而新一届领导人权威的树立,显然有利于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
反腐新政的挑战
尽管反腐初见成效,反腐前景依然不容乐观。首先,政府官员掌握了太多的审批权和资源支配权,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谁也无法抵御。河南交通厅连续四任厅长落马,其中一任还写血书保证不贪腐。2014年刚刚落马的云南交通厅党委书记杨光成2005年在一次述职时称,“我是在河南省三任原交通厅长落马的背景下出任云南省交通厅厅长的,自己始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工作。” “十二五”期间高铁总投资约为1.875万亿元,加之缺乏透明度和制约机制,刘志军落马毫不令人惊讶。央企腐败亦是如此。最近郭广昌表示,“我不敢去国企,因为禁不住诱惑,无论是色诱还是钱诱我都经不住”。如果少数官员贪腐,那是个人品质的问题;如果官员贪腐普遍化,那只能是体制的问题。
其次,官员待遇太低,也是导致贪腐的重要原因。北京前市长孟学农说自己年薪20万,这样的薪酬在企业中只是一个普通员工的待遇。尽管官员享有医疗、车辆等方面的特权,但那毕竟是非货币性收入。以这样的收入水平,是难以承担子女海外读书等成本的,更别提在北京、上海买房了。在各种现实压力下,很多官员难免试水,进而覆水难收。“高薪养廉”是反腐的必要条件。
最近一段时间,出现不少为公务员加薪的呼声。 湖北蕲春县株林镇党委书记陈菊珍吐槽说,“我是正科级干部,现在每个月工资2400元;我们这里刚毕业的大学生,工资只有1500元。大家上有老下有小,生活都挺不容易。过去,兄弟姊妹们羡慕我在机关工作,吃‘国家饭’;现在,随便一个打工的都挣得比我多。”
柳传志也说,“ 不能让县长工资和保姆一样多。”当然,由于目前官员人数太多,官员加薪必须以大幅度裁员为前提,否则将引发公众更大不满。
吴敬琏告诫说,“腐败的蔓延会造成‘亡党亡国’的严重后果,已经提出了很久,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我们首先要问,造成腐败猖獗的体制原因是什么。只有铲除体制原因才能够釜底抽薪,否则哪怕实行朱元璋式的严刑峻法,恐怕也只能是扬汤止沸,收效甚微。”
如何从治标走向治本?
反腐如何才能从目前的治标走向治本?
要根治腐败,必须让官员没有机会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实现这一点,必须依靠三个途径:1.减少官员权力,没有了权力,腐败就失去了依托;2.提高权力透明度、扩大公众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3.健全法治,杜绝选择性执法、弹性执法,从根本上改变“权大于法”的格局。
在上述三个途径中,“途经一”要靠改革来实现,三中全会推动全面改革,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其核心改革就是要减少政府权力,给予市场更多自由。
互联网的普及为“途经二”提供了空间,无论是中纪委网站举报,还是微博反腐,形成了对“表叔”“房叔”的强大压力。
“途经三”健全法治,才是终极意义的反腐出路。近期,围绕四川官场与中石油的系列腐败大案开审,从初步浮出水面的内容看,杀人害命、巧取豪夺且跨度已久。可以想象,蒙冤者/受害人一直在努力抗争。但由于司法体系独立性的丧失,受害人往往是“告状无门”,甚至上访也会遭遇截访。薄熙来在重庆恣意妄为,制造了不知多少冤假错案,尽管最终落马,但带来的社会代价过于高昂。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日前被免职后,普洱市民将十个一万响的鞭炮摆成一个“V”字形燃放,并拉起了“贪腐份子沈培平被查处,罪有应得,大快人心”的横幅。曾任太原市委书记的申维辰被查办后,太原部分居民走上街头放鞭炮庆祝,“很激动也很紧张”“坚持了6年,终于迎来了胜利”。为何每次大贪官落马,群众都像抗战胜利一样激动?这说明,扳倒一个贪官实在太难了!而难就难在司法不独立,沦为权力的附属品。如果有独立的司法,恐怕贪腐官员们早就显出了原形,而不至于总是能“带病提拔”。
目前反腐进展顺利,不仅赢得了民意支持,更大大强化了中央权威,为落实三中全会改革创造了条件。新一届领导如能抓住这一契机,加快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腐败的权力基础。
依宪治国才是反腐的正路
但必须认识到,健全法治、依法治国,才是反腐的正路。否则,运动式执法过后,仍将重回历史的老路。遗憾的是,尽管呼唤法治的口号一直都有,但法治建设进展迟滞,甚至还有退步迹象。究其根源,则在于宪法的虚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只有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有了生命力,才能从源头制约权力。正如习近平所言:“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
但由于违宪审查机制的缺失,中国的宪法一直难以被实施。在82年宪法起草时,法学界曾提议建立宪法委员会:方案1:宪法委员会的地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当,仅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专门负责审理违宪问题;方案2:宪法委员会地位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可惜最终两个方案都没有被采纳。这成为许崇德、江平等法学泰斗内心最沉重的遗憾。尽管中国过去很多年存在收容、劳教等违反宪法的现象,但长期得不到纠正,这和违宪审查机制缺失是分不开的。
要落实宪法,建立违宪审查机制是第一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这或许为重新思考宪法如何落实提供了希望。■
文章来源《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