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书记刘子玉: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5月6日, 德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走进了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演播室,做客《在线访谈》节目。在访谈中,刘子玉书记就“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互动和交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中共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开通的“纪委书记在线访谈”。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德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同志。在接下来的时间里,
刘子玉将围绕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刘书记您好!欢迎做客我们演播室。节目开始前,您先和网友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刘子玉: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大家共同探讨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问题。首先我代表德州市纪委、监察局感谢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感谢省纪委、监察厅为我们提供这个和广大网友交流的平台,也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德州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要求。今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请您谈谈对这项要求的认识?
刘子玉: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热点词重要任务。对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这一部署要求,我们坚持认识上统一、思想上合拍、行动上紧跟,去年底,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务虚会,深入探讨交流,形成了共识。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深理解,探索实践,积极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我们认为,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是新一届中央纪委落实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战略调整,是工作理念和思路的重要转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必要性。对此,我们有三点共识:首先,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符合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发展需要。面对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客观现实,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展示了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准确地认清形势,因应形势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其次,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是破解反腐倡廉工作难题的需要。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越位、错位、缺位问题突出,该抓的没有抓好,不该参与的盲目参与,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是破解这些“沉疴痼疾”的一剂良药,起到了纠偏正向的作用。再次,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是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目标的需要。总体上看,德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应该说,自己与自己比,与其他兄弟市比,进度、进展、效果方面,均应充分肯定。但换把尺子来衡量,与上级要求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比,与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现实比,差距和问题就水落石出、难以回避。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需要我们更充分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聚焦中心任务,合理排兵布阵,把突出主业主责的成效,作为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首要目标,当成衡量工作优劣的主要尺度,以目标倒逼作为、倒逼行动,不断积小胜为大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的要求,从体制机制上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在“三转”问题上,首要的就是观念上的转变。“观念一转天地宽。”主观认识上不转,客观转了也是空转,就像有的只是跟着上级喊,该怎么干还是怎么干,抽象上肯定,具体上否定。所以,观念上的转变是最根本的转变,跟不上不行,跟慢了也不行,一定要破除思维定式和工作惯性,切实解决不想转、不敢转和不会转的问题,解决上转下不转、头转身子不转、嘴上转行动不转的问题。现在,有一些地方对转变职能、突出主业还存有这样或那样的顾虑,调整转变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对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并不是不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了,而是为了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改革实现职能回归,攥紧拳头、凝聚合力,更好地保障政令畅通、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主持人:刘子玉,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转职能的要求放在基础性地位,对此您怎么看?
刘子玉:是的,在“三转”当中,转职能是基础,就是要解决干什么的问题。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都是法定的原则性规定。但是我们在实践中又做了很多补充性的规定,使得我们的职能边界逐渐模糊起来。随着纪检监察工作领域越来越宽,战线越拉越长,权力边界不够清晰,职能职责不清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手大捂不了天”,纪检监察机关资源有限、人员有限、精力有限,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做出最大成绩、实现最优目标,转职能就显得尤为重要。
职能转变,说到底是职能回归,实质就是从过多过滥的繁琐事务中脱离出来。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这为我们转职能提供了明确方向,要求我们把有限的力量聚焦主业主责,对不属我们职能的,坚决剥离;对属于我们职能的,抓紧抓好,真正把职能转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法定职责上来,转到党章规定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上来,转到“监督的再监督”上来。
主持人:十八大以后,中央纪委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方式方法,为我们转方式做出了榜样。对此您是怎么认识的?
刘子玉:转方式是载体,就是要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我们很多工作方式方法已落后形势的发展、任务的需要,制定目标、部署任务与开展工作之间存在诸多不匹配、不一致的地方,有些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执纪偏软,问责偏轻,手段落后,导致党纪国法严肃性和纪检监察机关权威打了折扣。
转方式,就是要适应科学履职的要求,围绕执纪监督主业主责,创新思路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引入科学管理。我们提出转方式要用三个“倒”的办法,即用成本倒逼、效果倒推、问题倒查的思路来确定工作方式。成本倒逼,就是把追求效益的理念寓于执纪监督之中,科学配置任务目标,整合工作力量,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工作周期,努力将成本控制精细量化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当中,改变以往不惜代价、一哄而上的模式,实现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精确打击,以最小的行政成本实现工作成效的最大化。效果倒推,就是把目标管理的理念寓于执纪监督之中,对每项工作的目标都有清醒的认识和定位,树立整体思维,以效果为终点一步步倒推工作计划,强化过程管理,使每个环节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有据可依,确保既定时间节点达到既定工作效果。问题倒查,就是把反思质疑的理念寓于执纪监督之中,鼓励合理质疑,强化问责追究,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认真反思,对发生、发现的突出问题倒查责任。
应该说,在方式方法上面,近年来我们坚持科学、简单、有效、管用的原则,形成了一套有效推进工作的科学方式方法。比如,2011年以来,我们在全市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管理机制和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工作,打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大力实施这样一项集目标思路、推进路径、考核问责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明显增强,各级各部门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工作大局,融入具体业务,抓反腐倡廉工作更主动、更有效。
主持人:有网友问,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目前在作风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树立什么样的作风?
刘子玉:转作风是保证,就是要解决怎么才能干得好的问题。实际工作中,我们的作风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比如,有的对理论政策、业务知识钻研不够,对工作情况摸得不清,观察分析问题不深不透,开展工作不痛不痒;有的作风漂浮,面对复杂矛盾,不敢碰硬、不敢担当;有的深入实际少、联系群众少,没有及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的业务不精、本领不强,服务大局、解决实际问题和执纪办案能力不适应要求;有的自律不严,存有特权思想,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还不够强等。作风不转变,发挥职能,实现反腐倡廉任务目标就是一句空话。我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按照我们提出的“忠诚、为民、务实、正直、严谨、守纪”的要求去加强和改进自己的作风,具体讲要注重树立以下作风:要坚持求真务实,重实情、说实话、求实效,知晓自己的职责,熟悉分内的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作风正。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搞形式主义的东西。要坚持狠抓落实,有一股韧劲扭住不放,有一股狠劲一竿子插到底,做到发现问题穷尽、解决问题彻底。要有敢于碰硬的骨气,面对违纪违法现象,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要有信任别人的胸怀,改变不信任别的部门、别人的作风,该放手的要放手,把工作重心放在监督上。要有高人一等的格调,在遵守纪律、严格自律方面,做到先行一步、更高一层。
主持人:刘子玉,刚才,您对如何转变职能、突出主业认识清晰透彻、见解全面深刻谈了重要的认识和见解。,请您介绍一下,德州市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刘子玉:对落实好上级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要求,市委很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上,市委书记吴翠云同志反复强调,并与县市区委书记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严明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清理问题,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察局准确定位、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一方面,对内攥紧拳头,将主力聚焦主业。
我们认为,只有将纪检监察工作战线收“窄”,才能让打击腐败的指向更为精准,反腐“火力”也更为强大。主要做了“一增一减一提升”。一是调整内设职能机构,增强执纪办案主力。整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加两个纪检监察室,各县市区也基本完成调整。近期,我们还要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进行第二轮调整。二是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减除“分散用力”的牵绊。市纪委、监察局连续对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轮清理工作,第一轮从116个减至34个,第二轮减至9个,真正实现了轻装上阵;各县市区也全部进行了梳理调整,第一轮清理了758个,目前正在进行第二轮清理。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去年以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对查找出的问题立查立改,完善各方面制度,取得了一批实践和制度成果。今年初,基于执纪办案基础差、能力不强的现状,利用近一个月时间,采取市与县结合、综合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连续组织4期培训班,对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培训,培训人数超过1300人次,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为突出主业、提升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
另一方面,对外重拳出击,强化履职尽责。我们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惩、防、治”并举,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一是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敢啃硬骨头、打硬仗,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又严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2013年,我们立案、结案和处分人数均同比增长40%左右,立查县处级干部案件12件,同比增长28%,乡科级干部案件182件,同比增长287%;市纪委自办案件22件,同比增长144%,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二是突出教育监督综合预防。在全市深入开展 “廉政教育月”活动,充分运用专题“学廉”、考试“测廉”、参观“警廉”、家庭“助廉”等形式,在全社会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完善县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及监督办法,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三是铁面执纪纠治“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特别是抓住“两会”、元旦、春节、中秋、清明等关键节点,快查快结、从严处理,对违规违纪者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面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去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123次,查处相关问题3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41人,通报11次30人,取得良好效果。
主持人:围绕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德州市今年在深化转变职能、突出主业上有何打算?
刘子玉:今年,我们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聚焦主业履行主责。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转变工作方式,增强履行主业主责的自觉意识和执纪监督能力。按照巩固、提高、规范、拓展的思路,继续深入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着力抓好严肃纪律、改进作风、查办案件以及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等工作,力求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成效。
二是强化自身促进提升。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继续整合调整内设机构,改革和完善派驻机构职能和工作方式,继续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尽责、施展拳脚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推动“三转”向下延伸。目前看,还有一些县乡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展效果不够理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办法,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三转”要求全面落到实处。
主持人:相信通过本期的访谈,广大网友对于德州纪检监察工作有了一个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节目的最后,让我们对刘子玉书记能在百忙之中来到我们演播室表示感谢。
刘子玉: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文章来源《德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