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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将承担门楼号牌安装费用 居民将无需掏钱

来源: 未知  时间: 2017-02-14 11:26  浏览量:

13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广州市门楼号牌管理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规定》)。依据新规,广州市财政将承担门楼号牌制作、安装等费用,居民将无需掏钱。同时,《规定》特别明确,门楼号牌仅用于标识建筑物地理位置,不作为建筑物合法性的证明。

  门楼号牌将由群众申请改为公安主动安装

  据介绍,随着城市规模急剧扩大、城市建设更新加快,门牌管理工作已滞后于城市发展,既体现为部分建筑物所在道路未及时正式命名而无法编列、安装门牌,也体现为因欠缺合法报建手续而无法编列、安装门牌。这给市民通水、通电、探亲访友以及火情警情落地等造成不便,一方面影响了民生服务和城市形象,也削弱了政府管理的工作效能。

  坚持服务型政府理念是修订后《规定》的一大特点。修订后的《规定》改变以往由群众申请设置、变更、维护门楼号牌并缴纳相关费用的做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履行编列和安装、更换、日常维护等建筑物门楼号牌管理职责,以及这些管理费用由市财政给予保障,不得向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收取,这意味着居民今后无需为此掏钱。

  同时,《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为规划中的建筑物预留门楼号牌,以从源头上解决门楼号牌编列混乱的问题。

  门楼号牌仅用于标识建筑物地理位置

  不作为建筑物合法性的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群众对门楼号牌制度的功能定位存在误解或者理解偏差,容易将建筑物获得公安机关设置的门牌视同建筑物合法的证明,给开展门牌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障碍。因此,修订后的《规定》特别明确,门楼号牌仅用于标识建筑物地理位置,不作为建筑物合法性的证明,即重申了门楼号牌制度的功能本意。

  过去,欠缺合法报建手续的建筑物无法设置门楼号牌,给居民生活生产带来不便。修订后的《规定》立足现实,建立了临时门楼号牌制度,作为门楼号牌的特殊形态。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为不具有合法报建手续的建筑物设置临时门楼号牌,同时规定公安机关在无法查明建筑物合法信息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建筑物合法报建的证明材料,作为设置正式或临时门楼号牌的依据,以实现所有建筑物均有地理标识的目标。

责任编辑: 网站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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