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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梅:预防可能挽救一个人一群人

来源: 未知 | 时间:2014-05-21 | 栏目:廉政文化 | 点击:

林志梅
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确定为全国“最美基层干部”,这是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获得的又一项全国性殊荣。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思考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拒绝做一个不会思考的机器人,这是林志梅对全国“最美基层干部”的理解。近日,记者对话林志梅,探寻她作为一名检察预防人成功当选“最美”的心路历程(本报曾多次报道林志梅先进事迹)。
预防工作,做与不做不一样
记者:提到检察预防工作,很多人认为就是上一堂法制课、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对此你怎么看?
林志梅:这是过去的一种认识,现在存有这种偏见的人越来越少了。检察预防围绕执法办案展开,包括事前、事中、事后预防。事前预防主要是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事前宣传进行防范教育;事中预防则是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相关行业、系统存在风险源点,对其进行隐患排查;事后预防是在案件办结之后,通过剖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帮助发案单位进行整改。
记者:和办案相比,有人认为预防工作比较“虚”。你怎么看?
林志梅:我一直认为预防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事。干预防之前,我从事的是刑事检察工作,参与办理了一些反贪案件。我记得和一名犯罪嫌疑人谈话时,心里十分纠结,一方面觉得她贪污很可恨,但了解了她的工作成绩和贡献后又觉得很可惜,她因为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就枉费了党和国家的培养,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当时我还发现,和贪污贿赂犯罪相比,很多人对渎职侵权犯罪不了解,即使是现在,还有人认为只要不将公款装入自己的口袋就不算什么。正是对法律的无知,才使得他们走上犯罪之路。如果有人事先向他们做一些警示教育,他们也许就能悬崖勒马。后来,南京市检察院成立专门的预防部门,我自告奋勇要求调过去,要求去宣讲法律,引导大家了解法律、尊重法律。我一直认为,预防职务犯罪好比预防“行人闯红灯”,如果马路上有交警,闯红灯的人肯定会少很多。
记者:在一些检察院,新招录的大学生更希望去办案子,不是很愿意待在预防部门,认为预防工作“做与不做一个样”。对他们你有什么想说的?
林志梅:和办理案件不同,预防工作的成效是隐性的,这是事实。我们检察院反贪部门曾经收到举报,称某单位有人收受贿赂,调查却发现,此人早已将钱款悄悄打入南京市纪委开设的“510”廉政账户,后来得知他是听了我们的预防宣讲课后才决定上交钱款的。如果不是有人举报,我们就不会知道宣讲工作在这个人身上起到的作用。当我们看到这个人最终没有发生什么事,依旧在岗位上工作,会觉得这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从事预防工作,你可能挽救一个人、一群人。预防工作,做与不做不一样。
发展检察预防工作必须借力社会
记者: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预防工作不仅仅是检察机关一家在开展,你认为检察预防工作有哪些特点和优势?
林志梅:检察预防工作最大的特点是立足检察职能、以执法办案为基础。我们有很多的案件资源,通过案件分析,更能准确掌握哪些领域、哪些环节存在高风险,在此基础上开展预防工作,针对性很强。
记者:你说过检察预防工作想要发展,就一定要走向社会、借力社会。这句话怎么理解?
林志梅:南京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只有60多人,而南京市有800万人口,预防工作如果只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效果不会很好。检察预防工作只有走向社会、借力社会,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在南京市委的支持下,我们发起开展了“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思考整合各行业、各单位的预防资源,开展社会化大预防,什么样的单位符合“争创”标准,“争创”过程中各方需要做些什么工作,我们都有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我们联合南京市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每年针对老百姓关注的一些重点项目、工程,开展预防工作。依靠社会、借力社会,实现预防工作系统抓、抓系统,保证预防全覆盖。
记者:你认为理想中的检察预防工作应该是什么样子的?目前检察预防工作发展空间在哪里?
林志梅:检察预防工作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期待预防职务犯罪进行国家立法,在法律框架下开展预防工作。现在提起预防,大家都说很重要,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有些领导还没有把预防工作摆上位置,还没有真正发挥预防的作用,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软指标”考评。希望通过国家立法,助推做成预防文化,保证我们每个人都在法律框架下自觉履职,做到不愿意犯罪、不想去犯罪。目前我们讲预防,大多停留在“灌输”阶段,把“不能拿”、“不能做”等“灌输”给大家,而不是让大家自觉践行。
职务犯罪预防也出生产力”的由来
记者: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你向习近平总书记汇报说,职务犯罪预防也是GDP,也出生产力。为什么作这样的比喻?你是怎样想到用这个比喻的?
林志梅:这个比喻并不是我在全国两会上首次提出的,之前我就一直这么作比喻。有没有发生过案件,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是不一样的。如果一个企业发生贪污贿赂案件等,那么就有可能因此错失投资,数额可能是几十万元;相反,加强预防工作,减少甚至是杜绝犯罪,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就可能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做好预防工作,就是给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所以说,职务犯罪预防也是GDP,也出生产力。
记者:你干成了“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等10件预防大事,效果显著,对接下来的预防工作你有什么打算?
林志梅:我给自己定了四个目标。一是希望把南京市所有党政机关纳入到“争创”范围(目前南京市已有1300余家单位参与“争创”活动)。二是争取将社区预防工作在整个南京市全面铺开,做好社区主任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三是在南京市农村建立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联络站。四是通过预防协会等平台,延伸检察预防触角至非公有企业。
记者:这次你被评选为全国“最美基层干部”,你认为“最美基层干部”的“美”应体现在什么地方?
林志梅:在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认真思考本职工作中的某一项、某几项具体工作如何能够做出深度、做出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工作中不做一个机器人。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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