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检风新闻杂志社记者接到市民投诉:反映其在士多店买到一知名品牌“冠品郎”的包装食品,在食用时发现包装袋内尽然有死苍蝇。该市民随即将情况联系反映给生产厂家,厂家竟态度嚣张的表示:随便去投诉。
广东惠州市民陈女士(化名)告诉检风新闻杂志社记者,自己3月2日在一家士多店购买了几包宿州市好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品郎”牌泡卤鸡肘。拿到手里刚准备打开,陈女士就赫然发现透明真空包装袋里有一只死苍蝇。陈女士见状一阵恶心,顿时没了吃饭的胃口。
随后陈女士向士多店及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反映该情况,被告知要向食品生产厂家追究相关责任。陈女士拨打包装袋上的厂家电话,没想到厂家负责人对此态度敷衍、口气生硬的表示:要么赔100元,要么随便你去投诉。
陈女士气愤的表示,自己向有关部门和生产厂家反映食品卫生情况,图的并不是经济赔偿,而是因食品安全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提醒相关单位做好食品卫生生产和市场监督工作。没想到厂家居然完全不当一回事,还以“摆烂”态度面对,时在是让人无法接受。
记者在网上搜索“冠品郎”牌包装食品,显示其在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均有销售,且销量还不低,是市场上的知名品牌。但就是这个“冠品郎”品牌包装食品,实际早就有食品生产违规被罚的前科。资料显示,2022年1月,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对“冠品郎”牌食品的厂家进行过相关行政处罚。
近年来各地不断发生包装食品内异物的事件,翻查“黑猫投诉网”上“食品异物”相关的投诉就有1万余条。对于相关的查处,之前也屡见报端。2022年5月,上海某小区居民反映在收到的酱香肘产品真空包装袋内混有苍蝇。当地执法人员连夜赶赴小区开展调查取证,第一时间对涉案酱香肘的经销商进行立案调查,最后对当事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宿州市好记食品有限公司对自己生产的“冠品郎”牌泡卤鸡肘产品真空包装袋内混有苍蝇却是无所为的态度让人不能理解。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有生产厂家食品包装袋内混有异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相关部门应第一时间严肃查处。
编辑:陈婧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