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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非法占用土地40亩施工为何难叫停

来源: 未知 | 时间:2018-10-05 | 栏目:法治前沿 | 点击:

  核心提示:当前,在全国上下开展严查涉黑、违纪、违法、腐败工作的重要时期。增城荔城街违法违规行为突显:包庇纵容下属组织社会人员打人;未申领采伐许可证,非法砍伐他人荔枝树上千棵;项目未经审批立项,无立项批文工程已经私下施工,经多部门执法,却难叫停。增城基层问题层出不穷,违法施工仍在继续,谁是幕后保护伞!

施工队组织偷盗木材
  多部门执法,施工为何难叫停,引发安全隐患
  近期各媒体网站分分报道“广州增城荔城街盗伐林木违规用地显乱像”后该案件进展情况;工地位于增城区新城大道与爱民路交汇处,保利壹号公馆旁边,于今年3月底开始施工至今。该工地从2018年6月开始经增城城管、环保、国土、森林公安多部门执法后,现今工地违法施工仍在继续。该工地由萝岗村干部林晃叶负责全面工作,期间非法组织施工队强行施工毁坏他人果林、挖山。据该工地工人讲述,现场打桩柱密度为宽60公分,深约8米,每条间隔1米左右。道路施工未立项,推土毁果林上千棵,施工队负责人表示现路面宽度加路基要80多米,还要给保利留出4-5米。现场毁林宽度约达200米。这到底是修路还是屯地可想而知!为何一条道路用地为何要占如此多土地?
  据增城国土部门调查得知“经增城国土局调查该工地无用地批文,属非法占用地土地40亩。目前还在听证阶段。”没有合法的施工建设手续,萝岗村班干部林晃叶对施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恃无恐,自称增城区里有人,强行要求工地开工。据旁边住户讲述:“工地施工已经出现两次安全事故,6月12日上午11:00多,运渣土车车辆倒车时倾斜翻车造成多人伤忙,8月中旬,雷雨期施工,工地掉车驾驶员在驾驶掉车掉管道时碰高压线导致驾驶人伤忙,事后现场立有高压危险警示牌,而伤者送往增城人民医院救治。
  增城国土已经立案,非法占用土地40亩
  工地施工无立项批文,经增城国土查询该工地无任何资料。2018年6月19日经增城国土执法部门调查,湛江市市政建设总公司于2018年3月到2018年6月擅自将荔城街明星村荔新公路边的大约40亩土地用于公路建设。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1款、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已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增城国地局下发文件通知街道及各执法部门,并给工地发停工通知书,工地违法施工却没能叫停。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荔城街道行政不作为现象严重,谁是幕后保护伞?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就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无采伐证非法砍树,违法人员任在逍遥
  2018年3月底,萝岗村干部村干部林晃叶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工地非法占用土地40亩并指使人疯狂砍树并盗卖。2018年5月31日盗伐林木时报森林公安立案,荔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徐华喜也参与其中,涉黑充当“保护伞”现场指挥组织3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身穿特勤制服,武力伤人,经法医验定为轻微伤。身为党员班干部无视法律法规,以身试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森林公安立案至今,相关违法人员任在逍遥。森林公安立案至今,相关违法人员任在逍遥。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情形,数量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增城森林公安回复“已经对街道作出行政处罚24000多元,并要求街道补种原有五倍的树行政处罚。仅是行政处罚,但处罚至今也示见荔城街道补种果树,工地还在盲目施工中,还在开山挖土。


        
  小小村于部,收入与财产所得严重不相符。
  萝岗村村干部林晃叶大办宴席,请政府人员吃喝。他开的是:粤ARJ806丰田霸道价值50多万的车,住的是占地300多平方6层楼的别墅,在他主管村国土期间,保利在一壹号公馆4栋送有一套房,去年儿子结婚,现已经是儿子的新房。他这钱又是那里来的?林晃叶对外称增城区里有人,有钱没有他搞不定的事。一个小小村官竟然如此猖狂谁又是其幕后保护伞?
  利用职权强占村集体土地,私倒渣土敛财
  2016年9月底左右,萝岗林屋村林晃叶时任村干部,主管国土地。,林晃叶利用职权将增城萝岗回迁房二区工程余泥渣土堆工程承包下来。林晃叶没工程余泥渣土运输车辆,但因余泥渣土堆放利益巨大,他在无运输处理余泥渣土堆放审批文件的情况下。未召开村民大会,未经村民同意,利用职权将林屋村(土名:猪蹄岙)村民的祖坟墓地面积约150亩林地私下用于二区工程堆放余泥渣土用。该地上百亩林木被毁,山林原有植被严重毁坏。许多村民祖坟被埋敢怒不敢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第三章 排放管理 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的建设工程或修缮工程需排放余泥渣土的,应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区排放管理所办理余泥渣土排放手续,交纳排放费,领取余泥渣土排放证,并按指定的受纳场地排卸。 第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把余泥渣土倒进生活垃圾桶内或在河涌、沟渠、内街空旷地、绿化带及其它非指定的场地乱倒乱放。
  二区工程余泥渣土堆放收费按立方计算,每立方20多元收取费用,现在该位置的余泥渣土占地面积约150亩,余泥渣土堆放高度约100米高。收入上亿元,2016年的所得并未入村账户,村民未得到,落入个人荷包。现因余泥渣土堆放点在河道旁边,遇到大雨时余泥渣土经公路被冲入河道中给马路及河道造成严重污染,堵塞河道。现公路上还冲有大量余泥渣土。中国是个法治社会,可增城以罚代管问题严重,为何增城某此官员如此藐视国法。利益背后的保护伞到底是谁。 
 ……腐败己经渗透到党的肌体,形成了一个官官相护的利益共同体。事件发生至今已三个多月,相关单位对此事的处理无结果。基层官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与利益主体相互勾结等行为,导致基层问题屡禁不止、层出不穷的情况。保利一号公馆旁工地非法施工仍在继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启动行政问责或司法程序,严肃追究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耕地罪。第三百四十二条的内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是指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根据你的描述,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占用的农田的数量,小于5亩的话应该只会罚款或者拘留。大于5亩的话可能就构成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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