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典型案例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彭建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 高检网 | 时间:2018-08-01 | 栏目:典型案例 | 点击:

近日,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彭建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建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彭建文,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5年至2017年,被告人彭建文在担任中山市规划局建管科科长、中山市规划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局长、中山市规划局副局长兼火炬开发区分局局长、中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山市副市长、中山市委副书记和河源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孙怀社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