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新闻网 | 时间:2018-05-19 | 栏目:典型案例 | 点击:次
中新网太原5月18日电 (任丽娜)18日,记者从山西省临汾市纪委监委获得因山西三维集团环境违法事件,有关公职人员受处理的详细处分决定。截至目前,临汾市纪委监委共对50名公职人员作出处理,其中重处11人,洪洞县环保局3名公职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18年4月17日晚,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对山西三维集团环境违法事件进行报道后,临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成立了责任追究组,对洪洞县、赵城镇党委政府和市县两级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展开全面调查,严格依纪依法查处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据临汾市纪委监委提供中新网记者信息显示,截至目前,针对山西三维集团环境违法事件,临汾市纪委监委共对50名公职人员作出处理:2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9人受到组织处理,3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15人,一般人员7人;重处分11人,轻处分17人。
其中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解高民被免职并给予记过处分,洪洞县副县长徐玉被停职检查并给予记过处分;洪洞县环保局原副局长王新森,洪洞县环保局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刘俊刚,洪洞县赵城镇环境监察中队队长范晓震,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完)
责任编辑:孙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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