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检察日报 | 时间:2018-05-17 | 栏目:数据总汇 | 点击:次
代表委员高度关注公益诉讼改革
制图/张雪卉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图为交办会现场。本报记者程丁 摄
本报讯(记者戴佳 徐日丹)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据悉,今年最高检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共有173件,其中议案1件、建议125件、提案47件,由最高检主办40件、独办14件、分办7件、协办100件、参阅12件。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来自29个代表团的28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农工党中央、民进中央、民盟中央、九三学社中央以及来自16个界别的40名全国政协委员。
近日,记者就173件议案、建议和提案涉及的内容和呈现的特点采访了最高检办公厅负责人。
关注九方面内容
“今年是换届后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年,代表委员提出的涉及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相对往届人大、政协一次会议要多,表明新一届代表委员非常关心关注检察工作,积极为检察工作出谋划策,提出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最高检办公厅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18年,代表委员关注的内容主要涉及九个方面,从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集中关注点的具体内容来看,与往年相比内容更加丰富。
记者注意到,在173件议案、建议和提案中,涉及司法改革方面问题的49件,涉及检察监督方面问题的44件,涉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问题的24件,涉及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问题的12件,涉及基层基础、检察队伍与信息化建设问题的11件,涉及推进平安中国建设问题的8件,涉及完善立法、司法解释和修改有关法律问题的10件,涉及依法保障律师权利和法治宣传问题的6件,涉及其他检察工作问题的9件。
在173件议案、建议和提案中,涉及未成年人内容的占十分之一,围绕立法、普法、帮教等司法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强制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者信息及禁止其从事易于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全面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出台司法机关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程序指引;构建全国青少年数据平台;推动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未成年人成长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机制;在中小学及非法律专业大学中增加法治课程;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呈现三大特点
最高检办公厅负责人介绍说,2018年最高检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聚焦司法改革,尤其是高度关注公益诉讼改革;二是关注检察监督权的行使和完善;三是关心民生和社会热点。
这位负责人介绍,今年代表委员提出关于司法改革方面的建议和提案数量最多,有49件,占28.3%,涉及司法责任制改革、公益诉讼改革、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热点改革问题。其中,对如何做好公益诉讼改革的顶层设计、完善公益诉讼立法、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建设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这类建议和提案共27件,占15.6%。针对立法、制度建设、程序设置、机制措施等方面问题,代表委员提出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制定公益诉讼法、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等意见。这些建议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有助于推动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出台及完善。
“今年,最高检承办的一项重点建议就是‘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最高检办公厅负责人介绍说,这项重点建议包含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从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益诉讼有效开展;强化检察环保公益诉讼责任;制定公益诉讼法;设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等7件建议。
“代表委员也非常关心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这类建议和提案共44件,占25.4%。”这位负责人说,代表委员就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涉及加强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与管理,依法行使好对法院的法律监督权,加大民事虚假诉讼惩治力度,加强检法配合解决执行难,完善控告申诉案件终结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在财产刑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职能等。
另外,代表委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特别是针对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等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如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网络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查办力度等。同时,代表委员对社会热点问题,如治理校园暴力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规制研究、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大民营经济内部贪腐惩治力度、积极防范针对老年人各类诈骗行为等给予更多的关注,积极提出建议。
“以上两方面的建议和提案分别为20件和22件,占11.6%和12.7%。”这位负责人说。
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最高检召开的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上强调,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精准的服务,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人民满意度。
最高检办公厅负责人表示,今年,最高检将进一步完善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机制,密切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坚持“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办理前主动联系,深入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和要求;办理中积极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座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办理后认真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提升代表委员的满意度。
这位负责人说,最高检独办、主办和分办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将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对最高检承办的议案和协办及参阅的建议、提案,采取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说明有关工作情况。最高检办公厅在书面答复后,将通过走访、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对办理结果及办理情况跟踪回访,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和答复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目前,最高检各承办部门已将办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办理台账,并严格办理时限要求。最高检协办和会同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承办部门将于5月31日前办结,属于独办、主办、分办的将在6月30日前办结。
“最高检将以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最严的要求,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满意度。”最高检办公厅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