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未知 | 时间:2017-12-18 | 栏目:法治前沿 | 点击:次
广东省纪委网站近期发布五名领导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处的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陆志峰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对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陆志峰(已退休)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陆志峰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亲属共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陆志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陆志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州市公安局原巡视员黄志强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广州市委同意,广州市纪委对市公安局原巡视员黄志强(已退休)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志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贵重礼品,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工作秘密,滥用职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及贵重物品,涉嫌犯罪。
黄志强身为长期从事公安、纪检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志强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对花都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雁威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雁威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所送款物,涉嫌犯罪。
王雁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且畏罪潜逃、影响极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雁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江门市委政法委原调研员陈明宇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经江门市委批准,江门市委政法委原调研员陈明宇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谢建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谢建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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