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未知 | 时间:2017-12-09 | 栏目:廉政文化 | 点击:次
根据工作需要,检察日报社2017年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检察事业;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所需条件。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非定向、非委培应届毕业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规定的进京、留京条件(京内、京外各1名)。视具体岗位而定,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学历(本科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27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身体健康,能适应上夜班等工作要求。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请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系统(地址:http://baoming.spp.gov.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并于2017年4月1日8时至2017年4月10日17时期间注册报名。 (二)资格审查。检察日报社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截止3日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便准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低于5:1的,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减少或取消。 (三)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考生与报考岗位6:1的比例(最低不低于3:1)确定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的考生,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岗位的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为标准。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人选自动放弃,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为准。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天。 (七)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636055 传 真:010-68630083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检察日报社 邮政编码:100144 检察日报社 2017年3月29日 |
[责任编辑: 刘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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