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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秉持金砖精神开辟更加光明未来

来源: 未知 | 时间:2017-08-29 | 栏目:头条专辑 | 点击:

  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闭幕,与会各国总检察长签署《巴西利亚宣言》《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议定书》。 简闻之摄

  本报巴西利亚8月26日电(简闻之)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8月25日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闭幕,会议通过《巴西利亚宣言》《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议定书》。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代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签署上述文件。

  《巴西利亚宣言》围绕即将举行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深化金砖伙伴关系,开辟更加光明未来”的主题,全面回顾了自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历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所取得的丰富成果;积极评价了本次会议在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和环境犯罪方面达成的重要共识;明确提出金砖国家检察机关要秉持金砖精神,认真落实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的重要共识,深化司法交流合作,开辟更加光明未来。

  《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议定书》作为总检察长会议首个规范性文件,分6章16条对总检察长会议的定义、目标、会议开法、文件签署、协议履行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规定,对于规范总检察长会议的运行、推动会议成果的落实、深化金砖国家检察机关伙伴关系和开辟更加光明未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期间,曹建明还与参会的金砖国家总检察长分别进行了友好深入的交谈。曹建明说,金砖合作机制已经走过十年。十年来,金砖国家紧紧抓住发展这条主线,协同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不断开创合作新局面,为提升金砖国家人民福祉、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加强发展中国家间合作、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金砖国家合作不断走深走实的大好形势下,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从无到有,由浅入深,平稳起步,顺利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实践证明,金砖合作机制和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契合五国客观需要,顺应发展大势。

  曹建明指出,今年将开启金砖合作机制第二个十年。下个月,中国作为轮值主席国,将在厦门举行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本次会晤将围绕“深化金砖伙伴关系,开辟更加光明未来”的主题,回顾总结过去十年合作经验,携手规划未来发展愿景,共同打造金砖合作第二个“金色十年”。厦门会晤的举行,将为金砖合作机制注入新的活力,也将为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提供重要的发展指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愿与金砖各国检察机关一道,积极落实厦门会晤的重要成果,保持当前良好的发展势头,推动司法交流合作不断走深,不断提升总检察长会议机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为推动金砖合作“分量”更重、“成色”更足、影响更大贡献检察力量。

  与会金砖各国总检察长感谢中国作为金砖轮值主席国为推动金砖合作、举办厦门会晤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肯定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提升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凝聚力影响力所做的积极努力。他们表示,金砖国家是利益和命运共同体,需要各方密切协调、精诚合作,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扩大和深化金砖国家检察机关合作,有利于丰富金砖合作机制的内涵,符合金砖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要以厦门会晤金砖国家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为指引,运用好此次会议的成果,积极应对犯罪问题对金砖合作的影响,凝聚共识、扩大交流、深化合作,为金砖国家和人民的美好未来、为金砖合作第二个“金色十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国驻巴西大使李金章参加会见活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全程参加会议和会见活动。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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