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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纪委通报朱信义严重违纪案件情况

来源: 未知 | 时间:2014-05-24 | 栏目:地方动态 | 点击:


 
    日前,自治区纪委公开通报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朱信义严重违纪案件有关情况,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从朱信义违纪案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为鉴戒。
    此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立案查处了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朱信义(厅长级)严重违纪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批准,以贪污、受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错误给予朱信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按程序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自治区人民防空科学技术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职务。同时,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人防办平战结合管理总站原站长赵耀明、秘书人事处原处长陈京平、工程计划处原处长徐万强以及行政执法监察总队原党支部书记郭宇、原总队长丛平等5人集中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自2002年8月至2013年12月,朱信义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公款,索要、收受他人财物,另有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具体来源,涉案金额近1100万元;并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生活腐化,道德败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朱信义违纪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印证了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是科学的,“以治标为主,为  治本赢得时间”的决策是正确的。对该案的查处,彰显了自治区党委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决心。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时刻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时刻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自己,时刻用勤廉兼优典型鞭策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教育和监督,秉公用权、干净办事、清廉做人,在用人、用权、用钱、用房等重大问题和敏感节点上,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尤其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着力改进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和群众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落实好“谈话函询、警示诫勉、强令纠错”三项预警机制,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警醒起来,敬畏和严守各项制度及纪律要求,不逾矩、不擅权,不越雷池、不闯红线,做顾大局、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用实际行动保证制度刚性执行。党政“一把手”要正己立范,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坚持“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绝不允许个人独断专行,绝不允许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要认真执行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向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主动纠正逾矩违规行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地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刻用党内法规和制度约束自己,照镜子、正衣冠,持续进行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各级纪委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无论行业是否敏感,无论岗位是否关键,无论单位社会影响力大小,都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养痈为患,让腐败分子付出沉痛的人生代价,以更加有力的反腐态势震慑官员不敢贪、不能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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