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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村镇干部本土化职务犯罪现象突出

来源: 未知 | 时间:2014-05-23 | 栏目:法治/社会 | 点击:


 

  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担任宝山区顾村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其负责该村动迁及拨付动迁款的职务便利,于20051月至200612月,收受相关单位人员所送的钱物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受贿罪依法批准逮捕。

  这些年来,村镇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并导致了集体财产的严重损失,对基层党组织的形象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甚至恶化了当地干群关系。上海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邵义祖向记者介绍说,自2009年以来,上海二分院所辖10个区县院共查处村镇基层组织、机构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18起。这些案件集中在村镇,涉及社会敏感的领域,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分析,上海村镇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呈现五大特点:

  其一,犯罪嫌疑人本土化现象突出。绝大部分嫌疑人系案发村、镇户籍,长期在本地生活、任职。经调查发现,本市郊区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的现象比较普遍,留守农村的大部分是老幼人员,对村干部职权行使不善监督或不敢监督,而乡、镇政府对基层组织的监督则具有事后性,且监督线索来源有限。特别是随着大批企业迁至近郊农村,土地出租收入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收入来源,但在土地租赁与拆迁补偿款等重要环节均未建立起有效的配套监督措施。在18名嫌疑人中,村委会委员、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8人,镇属拆迁办、村建办或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等工作人员8人,副镇长2人,其中党员干部16名。如涉嫌受贿犯罪的宝山区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1981年至2010年案发30年间,一直在该村任职,利用全面负责村里土地租赁、负责违章建筑拆除等工作,受贿钱财近10万元。

  其二、贪污贿赂类案件比例较高,案发村镇较为集中。18起案件中,涉嫌受贿罪的6件,贪污罪的5件,挪用公款罪的2件,占72.2%。此外,涉嫌滥用职权罪的2起,玩忽职守罪的3起。上海二分院侦查监督处承办检察官李磊介绍说,案发村镇较为集中,如宝山区检察院查处的8起案件中有7件案发地为顾村镇,崇明县检察院查处的8起案件中也有7件发生在长兴镇。

  其三、土地租赁、房屋拆迁、工程发包为犯罪多发环节。随着城市大兴土木,许多村镇进行房地产开发,案件集中发生在群众关注的基建、房地产等领域。有10起案件嫌疑人的犯罪活动发生在土地租赁、房屋拆迁、工程发包过程中,或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财物,或从中以虚增发票、工程金额的手段套取现金。

文章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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