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在《人民日报》发表《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文。文中指出:“从湖南情况看,体制机制的顽瘴痼疾、利益固化的藩篱,都是迫切需要改革的难题,面临着很大的改革阻力、困难和矛盾。”
改革,是利益调整的过程。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那么,如何克服“体制机制的顽瘴痼疾”、“利益固化的藩篱”这两大难题呢?笔者思考,制度廉洁性评估不失为一个妙招。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一些不当的既得利益与部门利益十分不满,但它们固若金汤,甚至愈演愈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利益通过制度化甚至法律化,实现了所谓的“正当化”,从而增强了刚性,成为了改革的硬骨头。因此说,改革,难的不仅是触动利益,更包括触动固化利益的制度。
《国家预防腐败局2013年工作要点》曾写道:“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研究部署面向全国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目前,湖南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已经在全省范围内试点。从试点实践看,制度廉洁性评估主要是评估现行制度与制度草案本身是否廉洁以及它们是否有助于促进廉洁,重在解决制度建设中的“灯下黑”问题。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从根本上、源头上减少不当利益固化存量与增量的必由之路。加之廉政建设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施政的着力点,具有难以比拟的正当性与民意基础。因此,制度廉洁性评估完全可以作为克服体制机制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的妙招与奇兵。
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已经在我省紧锣密鼓地展开,而制度廉洁性评估在破解改革难题上又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那么,进一步结合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加大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力度,完善其实体规范、程序规范与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廉洁性评估的湖南模式,就显得十分必要与紧迫。
这,不仅有利于扩大我省在廉政制度建设上的影响力,为制度廉洁性评估在全国的推广积累经验,也有助于促进我省突破改革难题,在新一轮改革中争取优势。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